合同目的的利益论解释
李云波;
摘要(Abstract):
对合同目的的深层次解释,宜从合同当事人出发而非从规范出发。当事人进入合同的目的在于实现相互间的利益变动。可把通过合同的利益变动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缔约前阶段、缔约阶段、履约阶段、履约后阶段。当事人在各阶段中的利益表现形态各不相同。通过合同的利益变动过程可能会受到法律的阻碍、人的阻碍、客观情况的阻碍等。
关键词(KeyWords): 合同;目的;利益;变动
基金项目(Foundation): 焦富民教授主持的教育部2006年社科规划项目“合同履行障碍及其救济制度研究”(06JA8Q0036);;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谐社会视域下合同责任制度之反思与重构》(07JS213)的阶段性成果;;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项目编号:B102
作者(Authors): 李云波;
DOI: 10.16091/j.cnki.cn32-1308/c.2009.0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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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更详细的讨论,参见李云波《第三人侵害缔约利益的救济基础》,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