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支配自由到论辩式民主:佩迪特的共和主义国家观解析
庞金友;何涛;
摘要(Abstract):
为建构区别于自由主义的自由概念,佩迪特主张用无支配自由观取代伯林式的无干涉自由观。这种自由观在将"无支配的干涉"纳入自由的范围的同时,将"无干涉的支配"排除在自由之外,认为国家非专断、非任意的干涉无害于自由,国家应积极作为以消除各种支配性因素的存在,从而改变了国家的"守夜人"形象,确立了积极国家的合理性。佩迪特反对自由主义者提出的自由并不预设任何政体形式的主张,认为无支配自由与现代民主之间存在逻辑上的内在关联,而论辩式民主就是其中可供选择的制度形式。
关键词(KeyWords): 佩迪特;共和主义;无支配自由;论辩式民主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当代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思想研究”(项目号:06CZZ002);;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当代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Authors): 庞金友;何涛;
DOI: 10.16091/j.cnki.cn32-1308/c.2010.05.016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英]昆廷.斯金纳:《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李宏图译,上海三联出版社,2003年,第51页。
- [2][7][8][澳]菲利普.佩迪特:《共和主义——一种关于自由与政府的理论》,刘训练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3、29、54-55页。
- [3]佩迪特对伯林的自由划分法持明确的反对态度,他认为:“这种消极自由/积极自由的划分在政治思想中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姑且把细节问题搁在一边不论,它制造了这样一种哲学上的错觉,即认为只存在两种理解自由的方式……”,同时,基于这种划分产生的哲学和历史叙述具有误导性,“尤其是它们忽视了一种全然不同的理解自由和自由之制度要求的方式,掩盖了第三种方式在哲学上的有效性和历史上的真实性。”参见菲利普.佩迪特《共和主义——一种关于自由与政府的理论》,第23、24页。
- [4]维罗里将当代理论界的自由观划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自由主义的自由观,它断言自由即不受干涉;第二种是共和主义的自由观,它主张自由(主要地)意指不依赖于他人的任意意志;第三种是民主的自由观,它认为自由主要意指能够决定治理社会的规则。”参见[意]诺伯托.博比奥、莫里奇奥.维罗里《共和的理念》,杨立峰译,吉林出版集团,2009年,第33页。
- [5][澳]菲利普.佩迪特:《消极自由:自由主义的与共和主义的》,刘训练译,载应奇、刘训练编:《第三种自由》,东方出版社,2006年,第184页。
- [6][澳]菲利普.佩迪特:《反权力的自由》,彭斌、李安其译,载应奇、刘训练编:《第三种自由》,第220页。
- [9][澳]菲利普.佩迪特:《共和主义的政治理论》,刘训练译,载许纪霖主编:《共和、社群与公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9页。
- [10]菲利普.佩迪特:《共和主义的政治理论》,载许纪霖主编:《共和、社群与公民》,第88页。
- 11Robert E.Goodin,Philip Pettit and Thomas Pogge ed.,ACompan-ion to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UK:Blackwell Publish-ing,p.733.
- 12[澳]菲利普.佩迪特:《共和主义的政治理论》,刘训练译,载应奇、刘训练编:《公民共和主义》,东方出版社,2006年,第91-92页。
- 1315菲利普.佩迪特:《共和主义的政治理论》,载应奇、刘训练编:《公民共和主义》,第92-97、92页。
- 14当然如佩迪特所分析的,无支配的自由存在“量”的维度与“质”的维度,笔者这里所使用的“量”一词并不是特指其中一个维度,而是自由所意指的内容的增加与减少。
- 16182526菲利普.佩迪特:《共和主义——一种关于自由与政府的理论》,第165、127、242、242页。
- 17Geoffrey Brennan ed.,Common Minds:Themesfromthe Philosophy of Philip Pettit,Oxford:Clarendon Press,2007,pp.123-124.
- 19Geoffrey Brennan ed.,Common Minds:Themesfromthe Philosophy of Philip Pettit,p.122.
- 20Philip Pettit,Made with Words:Hobbes on Language,Mind,and Politics,Princeton and Oxfor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140.
- 21[英]以赛亚.伯林:《自由论》,胡传胜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第198页。
- 22[英]昆廷.斯金纳:《论正义、共同善和权利的优先性》,达巍译,载达巍等编:《消极自由有什么错》,文化艺术出版社,2000年,第133页。
- 23昆廷.斯金纳:《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第42页。
- 24斯金纳后来恰恰是接受了佩迪特的影响调整了自己早期的理论,才能够较为清楚的论证个人自由与国家自由之间的关系。参见昆廷.斯金纳《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第41-69页。
- 27Robert E.Goodin,Philip Pettit and Thomas Pogge ed.,ACompan-ionto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p.732.
- 28Philip Pettit,Made with Words:Hobbes on Language,Mind,and Politics,p.116
- 29菲利普.佩迪特:《共和主义的政治理论》,载许纪霖主编:《共和、社群与公民》,第91页。
- 30[澳]菲利普.佩迪特:《行动自由与选择自由》,陈高华译,载刘训练编:《后柏林的自由观》,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