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伦理的歧出及其形态学方法创制
谈际尊;
摘要(Abstract):
历史演化当中的每一轮社会变革都会引发伦理道德方面的思考,从而推动社会伦理形态的建构由隐晦逐渐走向清晰。在意识形态冲撞和激越的社会变革中,近代知识分子之建构中国社会伦理现代形态注定就是一桩无法完成的事业,因为只有在现代社会本身充分展开之后作为形态学意义上的社会伦理范型方才显现出来。当前,财富之恶与权力之罪已经最大限度暴露出来,市场原子主义对权力公共性的侵蚀与权力寻租一道制造了现实社会的"伦理空场",致使社会伦理出现扭曲性生长,伦理普遍性无从体现。对此,可以借重法哲学与精神哲学对财富与权力之伦理本性的揭示来检视现实社会伦理之殇,同时通过揭示韦伯"理想类型"所蕴含的方法论意义来为建构现代社会伦理形态提供一种具有启发性的思考方向。
关键词(KeyWords): 市场原子主义;权力公共性;伦理普遍性;现代社会伦理形态;理想类型
基金项目(Foundation): 江苏省“道德发展智库”和“公民社会与社会风尚”“2011”协同创新中心承担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课题“现代伦理学诸理论形态研究”(项目号:10&ZD07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s): 谈际尊;
DOI: 10.16091/j.cnki.cn32-1308/c.2016.02.005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按照丹尼尔·贝尔的考察,“公众家庭”一词来自奥地利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克·冯·威泽,用以指称一种区别于“家庭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公众经济”。贝尔对这一概念进行了改造,将之视为一种“道德的社会”:“在一个其个体成员企图互相帮助,并且在某些共同的原则上分享所得的社会里,社会的个体成员必须相互熟悉,必须能够表达他们对各自的关心。这种社会的基础就是互相爱戴或互相信任。”参见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第312页。
- (2)(3)(7)(8)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210、201-202、253、284页。
- (4)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郭大力、王亚楠译,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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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韦伯:《韦伯作品集: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第7卷,康乐、简惠美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页。
- (23)(24)(26)(28)(29)(30)(31)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第46、175、47、39、41、182、144页。
- (25)施路赫特:《理性化与官僚化---对韦伯之研究和诠释》,顾忠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0页。
- (27)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第39页。
- (32)麦金农与奥克斯曾分别以“命题长在:对批评家的批评”与“不朽的话题:驳难录”为题为“新教伦理命题”的旷世价值进行辩护,参见哈特穆特·莱曼、京特·罗特编《韦伯的新教伦理:由来、根据和背景》,阎克文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215-256、306-3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