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许可的设定
顾爱平
摘要(Abstract):
公民、法人从事社会、经济活动 ,以自由为原则 ,同时 ,应当弘扬自我负责和内在限制。行政许可作为现代行政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种他律手段 ,若要干预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 ,应当符合公益、适度、成本效益等一般标准 ,并且坚持市场调节优先、社会自治优先、民事规范调节优先、行政干预方式从缓等特别标准。科学、合理地设定行政许可 ,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公开、便民、效能、责任、诚信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原则
关键词(KeyWords): 行政许可设定要求;设定范围;设定标准;设定原则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顾爱平
DOI: 10.16091/j.cnki.cn32-1308/c.2003.05.020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行政法学上所称的“行政许可”,在经济学上称“政府管制”,在公共行政学上称“行政规制”,而在日常生活中则称为“行政审批”。
- ②刘莘:《行政法热点问题》,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159页。
- ③张武扬:《论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 ④参见《行政许可法》第11条。
- ⑤张伊亮:《部分国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比较与浅析》,载《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1年第8期。
- ⑥参见《行政许可法》第12条。
- ⑦肖金明:《行政许可制度的反思和改革》,载《中国行政管理》2001年第6期。
- ⑧⑩郭润生、宋功德:《论行政许可及其规范化》,载《晋阳学刊》1998年第6期。
- ⑨应松年:《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版,第259—260页。
- 王涛:《谈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完善思路》,载《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 参见《行政许可法》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
- 杨解君:《行政许可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21—122页。
- 参见《行政许可法》第8条。
- 参见《行政许可法》第7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