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伦理治理的法治化路径——以基因编辑技术的规制为例The Rule of Law Path of Ethical Governan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Taking the Governance of Genome Editing as an Example
石佳友;刘忠炫;
摘要(Abstract):
基因编辑等新兴科技引发的科技伦理风险正在对一部分传统社会秩序予以解构和重塑,科技伦理治理是应对此种新型风险的时代范式。法治化为科技伦理治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旨在推动其他社会规则向法律制度的转变,保障治理的规范性。法治化过程需要实现“伦理与法律”“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利益平衡。科技伦理治理的法治化强调对伦理问题的全过程治理,风险预防是主要目标,应当在治理前端构建伦理风险监测机制,在治理中端强化伦理审查与监管机制。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完善是法治化的首要目标,制度供给是推进治理的核心路径,应当制定科技伦理基本法,加强科技重点领域的专项立法,并治理后端建构和落实相关的法律责任机制。
关键词(KeyWords): 科技伦理;法治;基因编辑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立法研究”(项目号:19SFB203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s): 石佳友;刘忠炫;
DOI: 10.16091/j.cnki.cn32-1308/c.2022.05.015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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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董礼胜、李玉耘:《工具——价值理性分野下西方公共行政理论的变迁》,《政治学研究》2010年第1期。
- ⑤樊春良:《科技伦理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科学与社会》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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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⑨舒国滢:《法理学导论》(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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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谢尧雯、赵鹏:《科技伦理治理机制及适度法制化发展》,《科技进步与对策》2021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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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类似观点参见许玉镇、肖成俊《网络言论失范及其多中心治理》,《当代法学》2016年第1期。
- (14)韩大元:《私有财产权入宪的宪法学思考》,《法学》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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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朱本用、陈喜乐:《试论科技治理工具的创新与综合运用》,《自然辩证法研究》2021年第10期。
- (17)朱本用、陈喜乐:《试论科技治理的柔性模式》,《自然辩证法研究》2019年第10期。
- (18)参见郑戈《迈向生命宪制——法律如何回应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中的风险》,《法商研究》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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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刘洪佐:《基因编辑技术的伦理反思:复杂性、不确定性与理性的局限性》,《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 (21)赵世军、董晓辉:《新时代我国科技安全风险的成因分析及应对策略》,《科学管理研究》2021年第3期。
- (22)WHO Expert Advisory Committee on Developing Global Standards for Governance and Oversight of Human Genome Editing,Human Genome Editing:Position Paper,Geneva: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21,p.4.
- (23)参见邱仁宗《基因编辑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伦理学的视角》,《医学与哲学》2016年第7期。
- (24)National Academies of Sciences,Engineering,and Medicine,Second International Summit on Human Genome Editing:Continuing the Global Discussion,Proceedings of a Workshop—in Brief,Washington DC:National Academies Press,2019,p.3.
- (25)参见邱仁宗、翟晓梅《在国际背景下我国伦理审查的能力建设:理念和实践》,《中国医学伦理学》2008年第2期。
- (26)参见李志强、蔡昱《医学伦理法律化视角下伦理委员会法律问题探析》,《广西社会科学》2011年第10期。
- (27)任剑涛:《现代科技的行政监管:以基因编辑婴儿为例》,《理论与改革》2020年第3期。
- (28)参见吴高臣《我国人类基因编辑监管模式研究》,《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
- (29)参见田玮《基因技术的法律性问题》,《当代法学》2002年第12期。
- (30)参见韩大元《维护人的尊严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探索与争鸣》2018年第12期。
- (31)李海平:《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从客观价值到主观权利》,《法学研究》2021年第4期。
- (32)张翔:《基本权利的双重属性》,《法学研究》2005年第3期。
- (33)参见肖尤丹《全面迈向创新法时代——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评述》,《中国科学院院刊》2022年第1期。
- (34)参见黎四奇《数据科技伦理法律化问题探究》,《中国法学》2022年第4期。
- (35)参见刘静《基因编辑与人的尊严——关于基因技术革命的伦理学思考》,《学术月刊》2021年第9期。
- (36)郑玉双:《生命科技与人类命运:基因编辑的法理反思》,《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年第4期。
- (37)于雪、凌昀、李伦:《新兴科技伦理治理的问题及其对策》,《科学与社会》2021年第4期。
- (38)Nuffield Council on Bioethics,Genome Editing:An Ethical Review,London:Nuffield Council on Bioethics,2016,p.4.
- (39)参见孙海波《基因编辑的法哲学辨思》,《比较法研究》2019年第6期。
- (40)参见钱继磊《论作为新兴权利的代际权利——从人类基因编辑事件切入》,《政治与法律》2019年第5期。
- (41)参见付玉明《立法控制与司法平衡:积极刑法观下的刑法修正》,《当代法学》2021年第5期。
- (42)王康:《“基因编辑婴儿”人体试验中的法律责任——基于中国现行法律框架的解释学分析》,《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